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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网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管理条例
2013-04-27 15:58 ISN  ISN 审核人:   (已浏览:)
综合业务网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章程

一、实验室开放研究的基本精神:
1、开放研究分为三种方式:(1)开放基金资助课题;(2)客座研究人员的自带课题;(3)固定人员和客座人员联合研究课题;(4)建立联合实验室;
2、开放运行经费由实验室主任负责筹措,除国家和学校提供的运行费及运行补助费之外,还有来源于实验室承接横向课题收入的补充部分及争取有关企业支持,国际合作项目经费补充部分等。
3、开放运行费除用于开放基金外,主要用于支付水、电、气费,仪器维修费、租赁费,消耗性材料,维修零、配件费,论文发表版面费等项,不能用于仪器设备的购置及上述开支以外的其它费用。获得上级拨款的运行费及运行补助费,应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并按规定提交报告。联合开发实验室的经费来源及管理,根据双方签订协议执行。

二、开放基金资助课题
2.1 指南发布、申请和审批
1)开放研究课题指南,由实验室组织有关专家讨论通过,每年向外公布一次,评审一批开放课题。
2)开放课题指南应符合实验室总的研究方向,有利于完成实验室承担的科研任务或派生新的研究方向;鼓励在本实验室或校内完成项目的研究工作;
3)开放基金课题的立项,要考虑实验室和学校的设施条件;要考虑国家对实验室评估的指标体系;开放研究课题应具有先进性,可在预定期限内取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应用前景或应用价值。
4)放基金资助课题申请与审批程序:
每年元月底前公布下一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征询和筛选项目建议;3月底前课题申请者将申请表(一式三份)递交实验室;4月底前由实验室学术委员组织评审,确定资助项目;5月通知申请者关于是否资助及其金额的决定,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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